黄纯艳:从有宋一代政权格局透视文明统一性——“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历史逻辑(一)”笔谈(三)
作者:黄纯艳
来源:《历史研究》2023年第4期
隋唐在政治上重新实现大一统,结束了魏晋南北朝以来的长期分裂局面;在文化上胡汉融合、兼容并收,使中华文明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宋朝上承隋唐,进一步推动中华文明向前发展。由于宋朝文化的高度发达,以至周边政权对“宋朝所代表的先进的政治制度、社会经济和思想文化,自觉不自觉地表示出认同、追随、仿效与移植”,从而使这一时期政治上相对独立的辽、夏、金、大理等在各方面“被一种共同的中国文明所笼罩”。探讨这一时期中国境内不同政权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统一性,对更好理解宋代多民族政权并立格局下中华文明的时代特征和历史地位有重要意义。
一、北方政权与宋朝政权的文明统一性
在多政权并列的宋代,辽、夏、金等北方民族政权在发展中不断趋向宋朝所代表的中原传统,使得辽、夏、金与宋朝在政治制度、文化思想、社会经济等方面,都表现出强烈的统一性。
政治制度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接受并采用以皇帝制度为核心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辽、夏、金建国后都沿用唐制、借鉴宋制,逐步从游牧部族体制转向中原王朝体制。辽、夏、金在中央借鉴唐宋以三省六部、枢密院、台谏为核心,行政、军事和监察并立的政治架构,并设置寺、监、院等各类机构;在地方仿行宋制,设置路、府、州、县。中原王朝体制成为辽、夏、金统治者摆脱旧有部族体制,构建君主集权王朝体制的理想模式。耶律阿保机称帝后,辽朝不断向南发展,体现的正是由部族体制走向君主集权国家体制的历史路径:需要从没有皇权根基的北方草原腹地转向中原汉地,以实现集权政治的建构。金熙宗和海陵王强化三省制及改三省为一省制等改革,也是为了强化皇权,以便在女真部族时代贵族集体议政体制废止后,建立新的君主集权政治体制。辽金由游牧部族体制向中原传统的君主集权政治体制转变,是一个渐进过程,所建立的君主集权国家体制虽也根据本族传统和实际情况有所变通,但在总体上趋同于宋朝所代表的中原政治体制。
文化思想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各民族政权均推行科举制度,推动儒家思想成为社会主流思想。辽、夏、金都推行科举制度,其科目设置和考试程序不仅兼用唐宋之制,还特别吸收了宋朝才开始制度化的殿试环节。辽朝分设诗赋进士和经义进士,三岁一试,并设恩科;西夏“策举人,立唱名法”;金朝“兼采唐、宋之法而增损之”,借用宋朝奏名、弥封、誊录和三甲制度。科举制的主要作用是加强中央集权,皇帝亲自主考的殿试制更是将最终取士权集中于皇帝之手。科举制直接促进了儒学教育的发展。宋朝复兴儒学和完善科举制,中央及地方的儒学教育空前发展。辽、夏、金都在境内推行系统的儒学教育,建立中央和地方学校,尊孔崇儒。科举制度和儒学教育推动官僚制度和文官政治进一步发展。科举出身者在各政权都受到社会推崇,晋升之道较其他途径入仕者更为通达,使得文官政治逐步成为当时各政权政治文明发展的主流方向;同时也使儒家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成为宋代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如辽朝文化发展方向是“学唐比宋”、“华夷同风”,儒家观念成为维系国与家的精神支柱。儒学对西夏社会也产生了全方位影响,从统治者思想到社会风俗都深受儒家文化影响。金朝受儒学影响尤深,作为一种文化和观念,儒学在金朝各阶层都得到积极吸收和有效运用。
社会经济的统一性,主要表现为辽、夏、金模仿中原制度建立国家财政体制。辽、夏、金建国后从游牧部族体制转向中原传统的中央集权国家体制,需要建立维持国家机器运行的经济制度。这一经济制度的核心是建立为国家机器提供财政支持的赋税制度。辽、夏、金经济制度与宋朝表现出很大的同质性,反映从唐代到宋代社会经济形态和国家治理方式所发生的新变化。
其一,农商并重的经济制度和财政结构。宋代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新高峰,赋税制度沿袭和扩大了唐后期开辟工商业财源的做法,工商业在社会经济和国家财政中的地位空前提高,工商业者与国家的关系由汉武帝改制后的对立争利转变为共利分利。如欧阳修指出的,在经济发展、利源增广的形势下,国家若想垄断商业利益已难实现,只有顺应新变,因势利导,建立与商人共利的制度和机制,才能获得最大利益,即“大国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大商。此与商贾共利,取少而致多之术也”。宋朝的工商业政策也从汉唐以来的重农抑商转向农商并重。宋朝财政结构中禁榷、商税等工商业收入,不仅能与以两税为主的传统农业税收并驾齐驱,甚至能超过农业税收,以至宋人夸张地称当时工商收入“总其所得,又十倍于两税而不翅也”,即工商收入是两税等农业收入的10倍以上。辽、夏、金财政的基本结构也是由田赋收入与工商收入组成,再加上向游牧民征收的牲畜税。与宋朝一样,辽、夏、金政权的田赋主要来自私田两税和官田租,工商收入主要来自禁榷收入和商税,盐酒禁榷成为国家财政大宗来源。据有中原的金朝赋税制度和财政结构最接近宋朝,田赋岁入总约1000万石,禁榷、商税、物力钱等岁入总2000万贯。
其二,财产税成为基本制税原则。辽、宋、夏、金均承袭唐代两税法中的财产税征收原则,二税皆按亩征收。辽朝自太祖、太宗朝即逐步建立赋税制度,田赋“计亩出粟以赋公上”,辽人自言“民产若括之无遗,他日必长厚敛之弊”,说明辽朝其他财产也是征税依据。宋朝视“亩税一斗者,天下之通法”,职役摊派依据则是按资产划分的户等。西夏田赋征收标准也是按田亩,如“一顷五十亩税一石八斗”。金朝对一般私田征“夏税亩取三合,秋税亩取五升,又纳秸一束”,女真私田“每牛一具赋粟五斗”。辽、夏、金的牲畜税按牲畜数量,金朝物力钱是按各类资产征收。
其三,货币经济蓬勃发展。辽、夏、金深受宋朝货币经济发展的影响,皆铸造铜钱。辽共铸造23种年号钱;西夏共铸造过十多种货币;金所铸钱“轻重如宋小平钱”。辽、夏、金本国铸币皆不敷需求,而以宋钱为主要通货。苏辙在辽朝看到“公私交易,并使本朝铜钱”。西夏故地发现的十余处大型钱窖中,宋钱平均占90%。大榆堡乡金朝窖藏出土24911枚钱币中,金朝钱币仅187枚。金朝还学习宋朝,发行纸币。宋代货币经济蓬勃发展,有力地体现了辽、宋、夏、金经济形态的同质性。
有宋一代,契丹建立的辽朝和党项建立的西夏政权,充分吸收中原文明,采用中原传统的皇帝制度和职官制度,实行中原传统的礼制和法律,任用汉族贤才,读汉文书籍,“典章文物、饮食服玩之盛,尽习汉风”,“所为皆与中国等”,各方面都与“中国”(即中原王朝)接近,以至同时期的宋人也认识到辽朝和西夏接受中原文明的程度超过以往很多民族政权,不能再将他们视同“夷狄”。金朝接受中原文明较辽朝和西夏更加深入系统,特别是金世宗推行一系列仿效中原制度的政治改革,以至“中原之人呼他为‘小尧舜’”。宋人对金朝采用中原制度基本持肯定态度,朱熹甚至说如果金世宗“能尊行尧舜之道,要做大尧舜也由他”。
辽、夏、金在模仿借鉴中原文明的同时,也努力维护本民族的一些游牧文化传统。这些政权内部始终存在保持游牧传统和向中原文化学习两种不同路径的竞争,对中原文明的吸收并非简单的“以夏变夷”,而是不同传统的彼此融合。但辽、夏、金的政治体制、思想文化、经济制度乃至国家治理方式等方面,总体上表现出与中原王朝不断增强的同质性。这既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长期交流融合的结果,也反映了中原文明的领先效应和向心作用。
二、西南地区与中原地区的文明统一性
西南地区各族的文明形态及其与中原王朝的关系,表现出与北方游牧文明等其他区域文明不同的特点,构成了中华文明中的子文明,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的“西南类型”。宋朝放弃汉唐时期中原政权在西南腹地设置直辖郡县的传统,在西南地区实行相对收缩的政策。宋朝与西南各族的关系由汉唐时期的交错互嵌变为彼此分界。宋代西南腹地的地方势力不再如汉唐时期那样受到中原王朝的直接控制,从而使西南地区发展出一些地方性政治体,出现了不同地方势力并存的格局,但并不意味着西南文明与中原文明在发展中出现相互疏离,恰恰相反,这一时期西南文明在具体发展过程中,在政治体制、社会文化、经济发展乃至社会治理等方面,均表现出与中原文明强烈的统一性。
首先,西南地区普遍采用中原传统的政治体制。大理学习中原体制,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官制,并“开科取士,定制以僧道读儒书者应举”。西南地区地方势力大都借用中原制度。如宋代位于西南地区的自杞国“胜兵十余万,大国也”,其国书曾以“乾贞为年号”,可见已模仿中原王朝建立了年号。属于宋朝羁縻州的地方势力也采用州县制度构建地方秩序。如溪州地方豪族彭氏将所辖之地分设20州,彭氏自任下溪州刺史,“以下溪州刺史兼都誓主,十九州皆隶焉,谓之誓下(州)”。在州之下设县,如下溪州直辖大乡、三亭两县,而百姓按团、保组织,并仿照中原王朝的赋税制度征收“赋租”。
其次,西南地区大力推行中原文化。在宋代,以汉字、儒学为代表的中原文化成为西南地区的主流文化。汉字不仅是辽、夏、金朝乃至东亚诸国的通用文字,也成为西南地区不同民族间的交往工具。大理普遍使用汉文,大理商人到广西邕州横山寨博易场贸易,热衷于购买《史记》《汉书》《本草》《千金方》等汉籍;西南地方政权罗殿国“有文书,公文称‘守罗殿国王’”;“西南番酋长自称检校太师、守牂柯国”,“其首领多能华言,纵行书”;自杞国“自罗殿致书生,教之华言,教之字书”,其国王“知书,能华言”。与直辖郡县接壤的播州等地少数民族更能熟练使用汉字。播州杨氏本“濮僚之族”,十分重视儒学,“性嗜读书,择名师授子经”,“建学养士,作《家训》十条”,宣扬儒家忠孝等观念,使得“蛮荒子弟多读书攻文,土俗为之大变”。
中原文化在西南地区得到广泛传播还表现在:其一,西南各族更加普遍地采用汉姓。汉唐时期,随着中原文化不断深入,西南族群使用汉姓已十分常见,宋代更加普遍,“獠蛮不辨姓氏,所生男女,长幼次第呼之”,“今稍从汉俗,易为罗、杨等姓”。广西诸洞少数民族“乐慕圣化,自改姓赵”,“许从国姓,今多姓赵氏,有举洞纯一姓者”。其二,西南地方大族纷纷构建与华夏同源的家族历史。如播州杨氏自称“其先太原人”,甚至称“守播者”均为宋朝名将杨业的后代。攀附华夏是西南地方大族普遍做法,思州酋领田氏、巴东冉氏、溪州彭氏等皆如此。
再次,西南地区的经济发展不断趋向中原传统。农耕经济成为宋代西南地区基本经济形态。《史记》记载汉初西南地区既有“耕田,有邑聚”的农耕经济,也有“随畜迁徙,毋常处”的游牧经济。汉唐时期,西南地区农耕经济迅速发展,如南诏“专于农,无贵贱皆耕”;大理经济以农业为主,田赋按亩征收。宋代广西各少数民族也是“其田计口给民”,从事农耕。今贵州境内的西南蕃“其地平衍,多稻田”。农耕已成为宋代西南地区各族最普遍的生计方式。
毋庸讳言,宋代西南社会始终存在发展程度的地域差异性,各地区接受儒家文化程度不尽一致。但总体看,这一时期西南文明与中原文明表现出日益增强的内在同质性,既是西南地区与中原之间经济文化长期交流的结果,更是受汉唐时期在西南地区推行直辖郡县制度的直接影响。
汉唐时期中原政权对西南地区的统治,羁縻制和郡县制两套体系并行。从汉代册封西南民族首领王侯爵位,到唐代任命民族首领为知州等土官,羁縻制可谓一脉相承。自西汉在西南初设郡县到唐代直辖西南州县,郡县制也始终延续不断。其中,汉唐时期的直辖郡县制度对中原文明在西南社会传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推行政令。直辖郡县本身是一整套派官、驻军、管民、组织生产、管理周边民族等的政令体系。郡县体系也吸纳地方豪族,“即其渠率而用之”,任用当地民族首领担任郡县官职。中原王朝常以各部“夷帅”服从政令为前提,承认其治民权力,将其纳入统治体系。二是推行儒学教育。汉晋时期西南就设有郡县之学,教授儒家经典。唐代虽不见设立学校,但儒学教育已成风气。三是组织移民。移民实边是汉唐西南郡县体制得以推行的基础,中原王朝组织和引导了大量戍守、屯田、商贸等各类移民进入西南腹地,将中原的农耕经济、技术、习俗、儒学等传入西南地区,很多内地移民崛起为西南豪族,奉行儒家文化,维护中原王朝利益,从内部推动了中原文化的传播和民族融合。成熟、严密的郡县体系和具有文化优势的内地移民,发挥了从各方面宣扬中原文明的作用,为西南各族建构地方秩序提供了可以仿行的制度模式。
汉唐时期在西南地区实施的推行郡县制度、传播儒家文化、建立农耕经济等一系列措施,对西南各族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直接影响,为宋代西南文明不断趋向宋朝所代表的中原传统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各政权秉持相同的“天下秩序”理念
中国古代的“天下秩序”是以“中国—四夷”为想象的地理空间,以华夷观念为基本内核,以华夏“天子”为核心,强调华夷尊卑有等。因而“天下秩序”的实质是华夷一统、一元化和等级制的差序格局。但“天下秩序”的基本理念并不因统治者华夏或非华夏身分而有所不同。宋代不同政权的文明统一性突出表现在,各政权共享着相同的“天下秩序”理念,并将这种理念落实在国家管理的具体实践中。
首先,各政权皆依据“天下秩序”自称“中国”,竞争中华正统。宋朝皇帝自称上承天命,为华夷共主,居“中国”正统。辽朝和金朝也随其“天下”意识增强而自称正统。辽初契丹人曾自认为“番”,但辽圣宗时已不甘于“夷狄”地位,辽兴宗以后逐步产生辽为中华正统的思想,反而视其他民族为“诸番”,宣称契丹为轩辕之后、承后晋统绪和德运,自称“中国”,标榜中华正统。金朝虽不攀附华夏出身,但自熙宗以后也以多种方式标榜正统:自认“中华”,斥南宋等政权为“夷狄”;多次讨论德运问题,特别是自称承唐统而为金德,置宋于闰位;自称“中国”。
宋辽以条约形式结成对等关系,根本原因是双方实力相等,都难以实现理想中的“天下秩序”,从而只能以构建对等关系这样的弹性举措开展现实交往,但这种弹性应对之举并未改变辽宋对建立“天下秩序”的追求。北宋从试图打败辽朝,臣服契丹,重建华夷一统,到始终不忘燕云情结和“汉唐旧疆”,并于宋太宗、神宗和徽宗时一再尝试“恢复”汉唐故土。辽朝建立后的发展路径是从部族制走向集权制,目标是实现统合蕃汉的“中国之志”。金朝也有大一统的理想,金熙宗和海陵王宣称“四海之内,皆朕臣子”,“混一天下,然后可为正统”。以上体现了宋代各族政权共有的“天下秩序”理念和大一统理想。“天下秩序”理念不可能导向“国族”意识下的独立国家或“民族国家”,因为其理想的目标始终是建立大一统的“天下国家”,即一元化、多民族、多制度、多层次的朝贡秩序。
其次,各政权均依据“天下秩序”建立朝贡体系。辽、宋、金各自建立了以本国为中心,涵盖西夏、大理、于阗、高昌、吐蕃等“朝贡者”在内的朝贡体系。朝贡体系可以有多种关系形态,但朝贡体系的原则和机制是相同的。一是一元化的君臣名分。辽、宋、金在各自构建的朝贡体系中,都自居于独尊地位,以封贡制度、文书格式和见辞礼仪象征双方的君臣关系;以官衔册封、年号使用、君臣话语等彰显彼此的君臣之别。朝见、朝辞礼仪更是君臣关系的标准演绎,如辽、宋、金规定西夏使节朝见以拜跪礼,宋仪通计十八拜,辽、金仪通计十七拜等,表达君臣之礼。
二是多层结构的朝贡体系。辽、宋、金的朝贡体系都被划分为多层次结构。北宋朝贡体系分为羁縻地区、朝廷与藩镇关系、宗藩体制下国家关系三个层次。南宋朝贡体系在空间上大为收缩,西北各族、西夏、大理逐步脱离南宋朝贡体系,朝贡体系被分为羁縻地区和宗藩体制下国家关系两个层次。辽朝和金朝朝贡体系都包括羁縻各族和藩属国。
三是维系朝贡关系的交聘制度。辽、宋、金都规定了与朝贡者的常聘制度,虽然稳定奉行的“朝贡者”甚少,但仍被作为维持朝贡关系的标准机制。常聘包括贺正旦和生辰的例年遣使,即位、报哀、会葬等重大国事的遣使。常贡使节可获得厚往薄来的回赐和丰厚的贸易利益。交聘制度的正常运行意味着双方关系的正常化。
再次,各政权均构建了多民族共存、多制度并行的治理模式。中国古代的“天下秩序”不是单一的“国族”体制,而是统合华夷的复合体制。“天下”的治理方式也并非整齐划一,而是多制度、多层次的管理体系,从先秦“五服”制度,到西汉内地置郡县、沿边设“初郡”和羁縻册封并行,再到唐代直辖郡县与羁縻制度并用,都是如此。宋代不同政权在处理多民族共存问题上虽各有特点,但始终在相同的“天下秩序”理念下,实施多制度并存的治理模式。一是行政管理的多制度并存。辽朝“因俗而治”最基本方式是蕃汉分治,即“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地方治理则是州县制和部族制并行,汉人、渤海人行州县制,百官之制“一用汉法”。契丹和奚人保持部族制,系籍女真、室韦、党项等族则一方面以酋领统部民,不征赋役,另一方面派遣详稳或节度使管理军事和朝贡事务。宋朝总体上是华夷分治,以直接统治管理直辖郡县,土地、人口载诸版籍,征收赋役;以间接统治管理羁縻地区,任命少数民族首领,北宋羁縻地区分为南方羁縻州体制和北方部族体制,首领分别授予土知州县和军事性的蕃官。金朝在女真地区保留猛安谋克制,在汉人和渤海人地区实行州县制度。
二是差异化的法律和科举政策。各政权法律制度有着中华法系的基本共性,但也因对待蕃、汉而有差异。宋朝实行“羌自相犯,从其俗;犯边民者,论如律”,用“本土之法”和“国法”区别处理。辽朝有蕃、汉二律,蕃律吸收中原法律而杂用契丹旧俗,到辽道宗时番、汉二律逐步走向统一。西夏和金朝法律制度则全国统一。宋朝科举制主要面对直辖郡县。辽、夏、金科举制度都兼顾蕃汉关系。辽朝科举制最初是为稳定汉族士人而设,契丹人则以世选制等途径入仕。随着中原文化影响不断加强,科举及第者受到社会推崇,渤海、契丹等族也有参加科举者。西夏规定蕃汉皆可参加科举,并以科举选拔官员。金初针对原宋境和辽境士人差异而分设南、北选,随着文化差异日渐缩小,最终实行南北通选,同时金世宗还为女真人设置了女真进士科。
三是保持本民族优势地位的措施。宋朝强调华夷观念,并以此处理民族关系。辽、夏、金虽不实行明显的民族等级制,但也努力保持本民族优势地位。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如何避免“汉化”危及王朝安全,如何使“汉化”与草原本位间保持足够张力,是政权建立后普遍面临的难题。辽朝以世选制传统和北面官体制巩固契丹族优势地位,“军国大计,汉人不与”;以创制契丹文,禁止契丹人参加科举等措施保持契丹风俗。金朝创制女真文,用世官特权、设女真科举确保女真族地位。西夏通过秃发令,“制小蕃文字,改大汉衣冠”,规定宰执及副都统、监军使以上军职由西夏人担任等方式保持本族特色。
辽、宋、金等政权均构建了具有包容性的多制度、多层次国家治理体系,从而能够有效统合政权内部的各民族,并在此基础上追求“大一统”。各政权均将共同秉持的“天下秩序”理念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具体实践之中,深刻展现出了中华文明发展的统一性。
结 论
宋代是不同政权并立的分裂时期,同时更是中华文明深度融合的新阶段。宋代不同民族政权的文明发展,深刻体现了中华文明始终存在统一性。中华文明统一性在宋代的主要表现是,不同民族政权在文明发展过程中展现出同质性及整体性的特征。
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发展的整体性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以中原文化为中心、吸收周边各民族文化,发展出中华民族共有的社会结构和制度文化;二是即使在分裂时期,各政权也始终坚持相同的“天下秩序”、追求“大一统”。所以宋代多政权并立的分裂局面,没有破坏中华文明的整体性,反而彰显了中华文明的整体性特征。宋代不同政权发展过程中的整体性,首先表现在各政权内部构建的多民族共存、多制度并行、多层次管理的治理模式。这一模式有效处理了多民族国家的治理问题,是对秦汉以来统一多民族国家治理经验的继承与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其次体现在宋代中国境内不同民族的政权,共享相同的“天下秩序”理念,以共同的理念认识及处理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并付诸具体实践。这一“天下秩序”寓含的正统观念和朝贡秩序始终指向大一统格局。
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宋代各民族政权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推动了中华文明的发展。这一过程进一步加速了中国境内各民族向内凝聚的趋势,使中华文明呈现突出的统一性,为元明清大一统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古代中国始终存在民族间、区域间发展的多样性、异质性及不平衡性,各民族创造的文明成果各具特色,共同构成中华文明的丰富内涵。与此同时,不同民族、不同区域的文明发展也表现出鲜明的统一性。正是统一性始终引导着中华文明的发展方向,推动着中华文明不断向前。
(作者黄纯艳,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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